一家公司發行可轉債用於擴充產能,雖然提供了未來營運成長的條件,但仍須注意後續是「換股票」還是「換現金」的差別。
當股票的市價高於轉換價格時,將會誘使可轉債的投資人轉換成股票,對公司而言,雖然減了現金支出的壓力,但卻會造成股本膨脹,稀釋EPS的效果,進而壓縮股價的表現;反之,當股票的市價低於轉換價格時,可轉債的投資人就只能選擇換現金的方案,對公司而言,雖然必須付出大約1%~2%年利率的利息費用,但好處是股本獲得控制,不僅維繫EPS的成長,更可因此帶動股價後續的走揚,當然前提必須得建立在營運成長的條件下。
了解了可轉債對於一家公司EPS、股本、甚至股價的因果關係之後,慶龍再以2010年發行可轉債的信錦(1582)來舉例說明,當時信錦(1582)發行總金額6億元的可轉債,作為新建中國大陸重慶廠之用,並且將轉換股票的價格設定為50.2元
由於當時的信錦出現了「可轉債對股本膨脹」的影響因素,因2此013年公司雖然繳出營收創歷史新高的好表現,但由於股本也從13.78億膨脹到14.99億元,因此一方面造成EPS從2012年的5.27元下滑到2013年的4.43元,另一方面也影響2013年一整年信錦(1582)在股價上的表現。
不過隨著2013年9/30日,信錦(1582)所發行的6億元可轉債已全數轉換為股本,因此後續的營收成長,也自然地反應在EPS的走揚,當然股價的節節高升,也就水到渠成了,不僅創造波段56%的漲幅,更為《投資家日報》的訂戶帶來豐沛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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