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嫂吸安毒殃及嬰兒 二審仍判刑8年張孝義 (2024-10-30 19:22:2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桃園市汪姓女子受聘擔任「月嫂」,卻在雇主家中施用安非他命,造成剛出生的嬰兒也因此「染毒」,毛髮中檢測出安毒成份,桃園地方法院依成年人對兒童犯以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汪女徒刑8年,汪女上訴二審卻逆轉無罪,檢察官上訴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院今(30)日更一審駁回汪女上訴,維持徒刑8年原判。可上訴。


汪女受108年11月14日聘當月嫂,除了負責照顧產婦烹煮三餐及屋內打掃清潔外,還要照顧嬰兒,汪女卻不顧與嬰兒同處一室,將毒品燒烤後吸食煙霧,嬰兒也被迫吸入含有甲基安非他命成分的煙霧。


之後汪女遭前男友向雇主2次檢舉吸毒,雇主於108年12月26日下午到房間察看,在浴廁門口的層架上發現殘留甲基安非他命之削尖吸管1支;隔年1月4日帶嬰兒到醫事檢驗所檢驗,在嬰兒後腦勺靠近頸部位置採集頭髮後,送往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檢驗出安毒成份。


桃園地院以汪女犯成年人對兒童犯以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汪女徒刑8年;汪女上訴二審,高院則認定汪女顯然意欲緩解「自己」之毒癮,施用甲基安非他命,所以已難僅憑汪女「自己」施用毒品的行為,遽認她是以此非法方法迫使嬰兒吸入,而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使人」施用第二級毒品之客觀構成要件行為,改判汪女無罪。


檢察官上訴三審後,最高法院認為二審以嬰兒吸入體內之甲基安非他命濃度不高,採為汪女並無不確定故意之依據之一,尚嫌速斷,已有調查職責未盡及理由不備之違誤。將全案發回。


高院更一審合議庭認為,汪女犯行事證明確,原判決認事、用法、量刑及沒收之諭知,均無違誤或不當,被告猶執陳詞提起上訴否認犯罪,並不可採,故駁回其上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男碩士遭性伴侶告性侵 情史私訊恐嚇被判拘役


柯文哲延押庭恐遇颱風 北院:期滿前裁定完畢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7974.36 3,639.72 3.86%
以太幣ETH 3309.01 236.95 7.71%
瑞波幣XRP 1.30 0.20 17.93%
比特幣現金BCH 483.30 42.97 9.76%
萊特幣LTC 89.13 5.76 6.91%
卡達幣ADA 0.828600 0.03 3.53%
波場幣TRX 0.198326 0.00 1.76%
恆星幣XLM 0.276056 0.03 11.53%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