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近日陷入京華城弊案,民眾黨製作懶人包強調內政部規範一般性容積獎勵20%上限為全國一致,指柯市府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不違法。對此,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懶人包漏洞百出,不是找錯法條就是只講一半,最關鍵的疑問一個都沒回答到,顯得柯文哲給京華城這20%容積獎勵非常不合法,批評「民眾黨瞎挺柯文哲,全黨甘作法盲!」
京華城容積弊案延燒,前台北市副市長、立委黃珊珊14日在臉書以《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解釋,柯市府以「細部計畫」規範容積率,審議容積獎勵上限20%。民眾黨也引用內政部所訂《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強調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沒有違法問題。
簡舒培指出,民眾黨提到的法規是《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由於「直轄市」跟「台灣省」不同,因此不能拿台灣省的施行細則套在身為直轄市的台北市。
此外,《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2明定「都市計畫範圍內屋齡30年以上5層樓以下之公寓大廈合法建築物,經所有權人同意辦理原有建築物之重建,且無法劃定都市更新單元辦理重建者」,由於京華城2001年落成、2019年歇業、2020年拆除,算來算去都不到20年,簡舒培批評民眾黨連引用法條也只敢說一半。
針對黃珊珊提出《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例》第25條「都市計畫地區內, 市政府認為土地有合理使用之必要時,得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容積率」以合理化京華城案,簡書培指出京華城細部計畫的申請單位是「 #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她反問黃珊珊「京華城股份有限公司難道等於台北市政府嗎?」
簡舒培提及法規內容明定「市政府」認為有合理使用必要時,才能擬定細部計畫規定。她不解京華城又不是台北市政府,憑什麼提出逾越法令的要求後,身為台北市長的柯文哲還像小弟一樣幫忙親核公展、加速推動細部計畫變更?
簡舒培表示,為落實及有效管理台北市的都市計畫,台北市有一條法規叫《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當中第十一章「綜合設計放寬與容積獎勵規定」,就是市府在辦理容積獎勵的法源依據,再一次打臉民眾黨宣稱的台北市並未規定通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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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黃珊珊嗆說「都委會都有錄影如何違法?」簡舒培反擊,有錄音、錄影還敢違法給容獎的柯文哲很大膽,她說這也是柯文哲的拿手招數「打著公開透明的名號招搖撞騙,背地裡卻搞了一籮筐狗屁倒灶的破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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