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台南一名謝姓男軍官,去年在杜蘇芮颱風過境值勤時查看住家監視器,結果卻意外發現同為軍官的妻子李女,竟帶莊姓男軍官回家,並在臥室激戰。謝男當即致電同社區的謝父前往幫忙抓姦,謝父卻被逃脫的莊男推倒造成挫傷,最後甚至氣到過世。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莊男確實侵害謝男婚姻,判賠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3年7月28日,杜蘇芮颱風過境台灣,擔任軍官的謝男在執勤備戰,到了晚間8時許,他透過監視器畫面想查看家中狀況,卻意外看到同妻子僅著內衣褲,拉著全裸的莊姓軍官從臥室進入主臥室,謝男當即致電父母,請求幫忙抓姦。
由於謝父與兒子住在同一社區,獲報後立刻到場,真的在主臥室直擊媳婦正在幫莊男口交,莊男驚嚇之餘,穿起褲子欲逃離,過程中還與謝父發生拉扯,造成謝父受傷後順利逃脫。謝父也因此事受傷,並因此事氣到痼疾復發,於同年年底過世。
而李女因為此事,2023年10月被單位懲罰評議會決議記2大過汰除,而謝男事後也打電話給妻子,從妻子口中證實她與莊男有染,妻子並坦承,她與莊男是在2023年1月受訓時因喝酒發生關係,前後共3次,妻子也爆料,莊男已婚還有多名砲友,她與跟莊男是各取所需。
謝男表示,莊妻曾打電話給妻子,表明願意花100萬元換取改變陳述,若不配合就提告妻子,並要求相同的求償金額,妻子認為被威脅利誘受辱,才決定將簡訊傳給謝男,證明莊男就是姦夫。
莊男及其律師辯稱,謝男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當晚的人就是他,且監視器畫面模糊,也無法辨識畫面中的男人是誰,且謝父提告也是單方面指控,無法證明當事人就是他。
但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為,根據謝家的監視器畫面、李女的指控、以及莊妻的簡訊及謝父提告傷害等,再加上軍方全部調查資料,足以證明此事真實性,反而是莊男無法提出具體理由,因此無法採信其辯詞。
法官表示,多項證據顯示當晚的男子就是莊男,其在謝男住處發生過3次關係,多次性交客觀上顯屬足以破壞原告婚姻與家庭存在並維持可運作機能之事由,已侵害民法與整體法秩序所保障之婚姻家庭制度,因此判其賠100萬元,全案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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