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3
2.公司名稱:精確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監字第1090201329號函辦理公告
6.因應措施:
一、向關係人借款合計餘額:(單位:新台幣仟元)
向關係人借款
113年11月 台幣643,398千元(人民幣14,335萬)
二、截至113年11月底之未來三個月現金收支情形:(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月 113年12月 114年01月 114年02月
期初餘額 922,586 718,456 708,814
現金流入 417,387 490,864 444,560
現金流出 (621,517) (500,506) (445,951)
期末餘額 718,456 708,814 707,423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