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20
2.公司名稱: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本公司對重要子公司「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持股比例為45.07%。
5.發生緣由:
依據公司法第161-2條規定,「永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11月12日董事會決議
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將歷年所發行之股份進行換發作業。並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全面換發無實體相關事宜及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等相關作業日期。
6.因應措施: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54,91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549,100,000元。
(2)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3年12月27日
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年12月28日~114年1月9日
全面無實體換票基準日:114年1月1日
無實體新股開始換發日期:自114年1月10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
(3)換發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股份相同。
(4)無實體新股自開始換發日起,原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5)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
電話:(02)2702-3999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若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予以修正變更上述條件時,
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