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16
2.公司名稱:工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參加高雄市政府海洋局主辦之「高雄市興達漁港遊憩水域
浚泥清理海洋棄置工程」採購案公開招標,以新台幣肆億柒仟貳佰萬元整
(472,000,000元)得標。
6.因應措施:本公司歷年來完成相關工程之資歷甚多,並擁有多年豐富之規劃
及施工經驗,承攬該工程對本公司業績及獲利均可有所挹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