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08
2.公司名稱:弘帆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113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之越南公司購買河內辦公室及宿舍案
(三)本公司之曾孫公司轉投資香港公司案
(四)本公司透過第三地區之孫公司轉合資曾孫公司3.34%股權移轉案
(五)本公司擬透過孫公司轉投資合資20%股權案
(六)本公司擬透過孫公司轉投資合資40%股權案
(七)訂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換發新股基準日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