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標的物一: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二路257號6樓及固定車位
標的物二:上述同址5樓會議室及臨時停車位(視公司需求不定期租借使用)
2.事實發生日:113/9/30~113/9/3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際單位數量:標的物一之租賃面積約213.92坪及固定車位1個;
標的物二不定期租借會議室1間及臨時車位1個。
(2)每單位價格:標的物一每月每坪租金約新台幣1,000元(未稅),
每月租金新台幣214,000(未稅),每年租金新台幣2,568,000元(未稅);
標的物二每年租金新台幣9,524元(未稅)。
(3)交易總金額:標的物一及二使用權資產總金額約新台幣2,577,524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進⾦⽣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異動)
(2)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兄弟公司(異動)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公司整體營運需求(原址續租)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異動)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為本公司之母公司;
為交易相對人之母公司(異動)
(4)前次移轉日期:113年7月1日(異動)
(5)前次移轉金額:土地新台幣35,206,774元,建物新台幣12,497,646元(異動)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租期:標的物一及二均自113年10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2)付款條件:標的物一按月支付租金新台幣214,000(未稅);
標的物二按年支付租金新台幣9,524元(未稅)。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決定⽅式:雙⽅議定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地區租⾦⾏情議價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營運需求(如作為辦公場所、法定登記地址及會議使⽤等)。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7月12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7月12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1.因無法事先得知本次交易起租日之折現率,故標的物一及二使用權資產總金額
之估算基礎係以董事會決議日之假設基礎試算之,最終標的物一及二使用權
資產總金額將依實際租賃期間之起迄日及當時折現率計算為主。
2.因應集團營運需求,進金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自113年7月1日起將本案
標的物分割讓與向下100%持有之子公司「進金生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除交易相對人及其與本公司之關係、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
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移轉金額有異動外,其餘內容均相同。(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