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24
2.公司名稱:天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9月24日接獲「投保中心」存證信函,「投保中心」表示,本
公司前董事長鄧光明、陳園榜(原名陳沅榜,下稱陳園榜)及資深協理暨財會主管周家祺
等3人於民國107年至109年間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非常規交易、背信及特別背信罪等情
事,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案號:112年度偵字第43307號、113年度
偵字第7571號及第7572號),目前刻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審理中(案號:113年度
金重訴字第12號)。為此,「投保中心」來函要求本公司、本公司之董事(含獨立董事)
、本公司法人董事、本公司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等,於文到30日內,依法起訴請求鄧光
明、陳園榜及周家祺等人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損害及究明相關法律責任,如逾上開期限
,「投保中心」將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10條之1規定,為本公司提起訴
訟,並追究相關責任。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委請律師研議評估進行後續處理方式,以維護本公司及股東合法權
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