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契約種類:
預售遠期外匯
2.事實發生日:113/9/12
3.契約金額:
USD$300,000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無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全部契約金額(包括避險交易或非避險交易)之損失上限
以不超過交易契約金額之百分之十為限;
個別契約之損失上限以不超過交易契約金額之百分之五為限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應收帳款美元部位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US$300000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失金額:
不適用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不適用
12.契約期間:
1.113/09/12~113/09/30 US$150000
2.113/09/12~113/10/22 US$150000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