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K18廠房(原K13),係座落於高雄市楠梓區中二街35號地下2樓~地上12樓之主建物以及
中二街25號之化學品倉。
2.事實發生日:113/8/9~113/8/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建物總面積約32,999.53坪
每單位價格(未稅):每坪約新台幣159,487元
交易總金額(未稅):新台幣5,263,000,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宏璟建設(股)公司(以下簡稱「宏璟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為子公司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公司(以下簡稱「日月光公司」)採
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日月光公司於109年6月與宏璟公司簽署合作開發契約書
合作興建K13廠房(將更名為「K18廠房」),為配合日月光公司高雄廠未來之營運成長
,擬向宏璟公司行使優先承購權購入其K18廠房,以利支應產能擴充之需求。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交易相對人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前次移轉日期:不適用
前次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付款條件:依買賣契約書付款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之決定方式及決策單位:依子公司日月光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係參酌兩家專業估價機構出具之估價報告書,並與宏璟公司
議價並減除日月光公司合建權益分配比例,及洽請會計師就交易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
後決定交易價格。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估價機構: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未稅):新台幣5,510,500,000元
估價機構: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未稅):新台幣5,377,686,626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第一太平戴維斯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戴廣平
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胡純純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第一太平戴維斯及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分別為(99)北市估字第000159號
及(100)北市估字第00017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靜誠會計師事務所
18.會計師姓名:
林宜靜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高市會證字第0977號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因應子公司日月光公司未來產能擴充之需求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8月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8月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6,736,248,542元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交易案須視宏璟公司股東臨時會同意後,始得簽約及支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