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松山區敦化南路一段25號4樓之建物
(台北市松山區延吉段三小段727、727-1地號持分土地)
及地下二樓編號23、24機械車位2席
2.事實發生日:113/12/4~113/12/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建物面積932.43平方公尺,282.06坪,新台幣352,575,000元
2席車位面積55.08平方公尺,16.66坪,新台幣5,000,000元,
合計交易總金額新台幣357,575,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國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關係人,
國原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姚欣小姐為本公司董事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國原營造雖為本公司實質關係人,
其交易條件皆依一般交易條件選定,關係人與非關係人之交易條件均相同,
無異常之情事。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本公司於107年4月2日向晶星企業有限公司以新台幣貳億參仟萬元之價款購入取得,
晶星企業有限公司與本公司及關係人國原營造並無任何關係。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約為31.7%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條件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議價,依市場行情並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345,992,600元
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新台幣339,205,22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寶源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葉紫光估價師
邦德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毛秉基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葉紫光 (113)宜縣估字第000051號
毛秉基 (106)桃市估字第00005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考量即期收益並活化庫存土地之運用;
必要性是整合公司資源增加競爭力,
預計效益可償還銀行借款及減輕利息支出。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12月03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12月03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正式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