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副市長 張金鶚:打破少數人在玩的都更規則 (2013-05-01 Money錢雜誌 撰文/劉育菁)
學者出身的張金鶚最常被批評不懂實務、與業界脫節,如今卻選擇離開只能「狗吠火車」的學界,跳進叢林當起政治「老白兔」。他心中的都更藍圖是什麼?每天早上7點多進市府辦公,晚上7、8點多收工回家,經常半夜醒來,還想著有什麼沒做好?」這是新任台北市副市長張金鶚上任後分秒必爭的新生活。若與1個多月前對照,當時他還是政大地政系特聘教授時,只要事先把時間錯開,就能輕鬆地和太太遊山玩水,生活好不愜意。
把時間再往前推1年,走過大半個地球、酷愛旅行的張金鶚申請半年不上課(國立大學教授每7年可以休1年,或每3.5年可休半年),那段期間與太太平均每月出國旅遊一次,享受頂客族的自在生活。
本刊在張金鶚上任前夕進行專訪,並在他上任後10天到市府辦公室拍照。問他:「太太是否已經後悔答應你跳入火坑?」張金鶚不改直爽個性回答:「沒有,我們是越做越起勁!」
在宣布副市長人事案的那一周,從沒有一個政務官能像張金鶚一樣,占據各大新聞媒體版面,連他自己都承認「這不符合比例原則」。
即使上任後關閉臉書、不主動發言,最後甚至婉拒單一媒體訪問,張金鶚的新聞熱度一樣沒退燒。
從4月初首次到議會接受質詢、建立文林苑三方協商平台,還有台北市最漂亮的處女地──空總的開發案,經過張金鶚的努力爭取,在未正式動工前都將由台北市託管等。從這一點一滴都可看出張金鶚不想浪費任何時間,盡力發揮所長,爭取為台北市奉獻的心意。
由於2014年台北市長將重新選舉,張金鶚的副市長任期只剩1年9個月。雖然有「與時間賽跑」的先天限制,對急性子的他卻不是問題,因為即便像文林苑這樣的燙手山芋,最終能否順利化解的掌控權不在市府身上,張金鶚仍給自己「3個月解決」的時間目標,由此可看出他的行事風格。
藉由文林苑事件開一堂公平社會課 張金鶚強調,文林苑是單一個案,日後政府不再介入個案的調解,但從文林苑解套的方法,以及過程中建立制度與專業的想法,可觀察到張金鶚期待藉由文林苑為民眾上一堂「公平社會」的課程。
因為文林苑,地主得以重新認識都更,讓都更不再被當成暴利的投資活動,而是要花費成本,換取新生活的行為;而建商往後在進行都更協商時,也不再從套利的角度評估,而是朝著更單純、簡單的方式進行。
至於政府的最大職責,就是把都市更新的遊戲規則說清楚,過程中要兼顧公平與正義,「與其只給少數人都更大餅,還不如讓更多具公信力的專業者(組織)來協助,讓更多的參與者加入。」這是張金鶚想打破的規則。
自認為是「非典型」政治工作者的張金鶚,未來的都更藍圖是什麼?他如何貫徹施政理念?以下是第1手的專訪記要。
Q:「信任危機」是都更最大的問題,如何讓地主與建商建立互信基礎? A:來自地主的不信任感比例較高,因為地主沒有足夠專業、能力與資訊,政府的責任就是提供有專業與能力,且具公信力的人選,可以協助地主進行都更,這就是我一直倡導要有NGO(非營利組織)團體納入都更流程的初衷。
Q:建商難道都信任地主?實務上有很多頂樓及1樓店面的地主也都很難搞,又該怎麼處理? A:建商產生不信任感,多半是地主獅子大開口,當然,有些地主也非省油的燈,最後才會僵持不下,造成爭議。有了文林苑的經驗後,我認為地主與建商在協商過程中若出現糾紛,就要有公正的第3部門(也就是NGO 團體)進行強制協商。整個協商的過程都要做成會議紀錄,最後主管機關再依照第3部門提供的資訊,做最後的審核。目前的《都市更新條例》中沒有協商空間,只有程序審核,未來必須靠著協商才能化解民眾疑慮,減少
重蹈文林苑覆轍的機率。
Q:對於文林苑強拆引起的爭議,你曾提出法院外仲裁(ADR)的新概念,該怎麼進行? A:ADR 是訴訟之外解決糾紛的方式,手段包含仲裁或調解等。若建商與地主對都更產生糾紛,也可考慮採取ADR。在台灣,仲裁較常用於解決商業糾紛。ADR 是由3位仲裁人組成一個仲裁庭,相較於法院的訴訟程序效率較好。在執行方面,可能會在地主簽下同意書時,也要同時決定未來處理糾紛時,要尋求法院或ADR 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