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9/2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本次發行之普通股上限為15,000仟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面額不超過新台
幣150,000仟元,實際發行新股股數授權董事長於不超過15,000仟股內辦理。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依「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
規定以定價日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
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含)以上訂定。目前暫定發行價格
為每股新台幣26元,預計募集資金為新台幣390,000仟元。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日若
暫定價格有不符前項法令之規範,擬授權董事長於每股新台幣20~35元之間調整暫定
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及募資金額俟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擬授權董事長於上開每股
價格區間內,依相關法令及當時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0%計1,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
認購,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足之。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本次發行之10%採公開申購方式公開銷
售。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
新股之80%,共計12,000,000股,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
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
股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股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部分,擬請董事會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所訂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
集金額及其他有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因
應客觀環境需求予以修正變更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待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發行之,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辦理
訂定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日、股款繳款期間及公開申購之議定、簽署承銷契
約、代收股款合約等與本次增資發行之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