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興誠改當新加坡人 稅負少一半 ( 財訊 文/黃琴雅.圖/本刊資料室)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從二○○五年卸下聯電董事長後,攻占媒體版面的訊息,不是藝術品拍賣,就是大談政治,或為和艦案大聲抗議「司法不公」,最近一次,則是用行動表示對台灣的抗議,乾脆在今年一月放棄中華民國國籍,改當新加坡人了!
雖然曹興誠自稱會入籍新加坡是因為和艦案而厭倦台灣政治與司法,但實際上,這個舉動已「附帶」享受到新加坡稅負上的好處,最明顯的就是曹興誠變成新加坡人後,往後他在台領取的股利稅負,將由過去的四○%降低為二○%。
擅用投資公司,節稅有方
單從個人所得稅來看,在台灣無論是薪資、董監酬勞、股利統統要課稅,以曹興誠的身價早就到了最高稅率四○%,但改做新加坡人後,稅負馬上少一半,因為老曹已是外國人,只要在台灣未住滿一八三天,就不算台灣居住者,依規定不必辦理申報,而是直接扣繳稅款,稅率只有二○%。而且,未來他在新加坡當地所得的最高稅率也只有二○%。
業界都知道,曹興誠很擅用投資公司來控股或投資,由他個人掛名董事長的投資公司就有三家,包括協力、群力與群策等,就是老曹與聯電榮譽副董事長宣明智等人合資成立的。這三家公司加起來資本額約二八.四億元,以老曹個人分別占約三至四成股權計算,出資約十一億元以上,但這只是表面數字,這些投資公司持有的股票價值與獲利,才是老曹的真正「身價」。
老曹從○一年開始就不領聯電的薪水、○五年因和艦案官司而主動退位,現在他領的主要是顧問費與其他公司的股利。假設曹興誠一年的股利五千萬元,如果仍是台灣人,則這筆股利在台灣要繳四○%、約二千萬元稅款,但老曹變成新加坡人後,在台投資的公司分配這五千萬元股利給「外國大股東」曹興誠時,扣繳稅率便降到只有二○%、稅款也降為一千萬元,而且台灣的股利對新加坡政府而言是境外所得,不必再於新加坡繳稅。
錢進新加坡,比在台有利
事實上,有錢人非常在意海外所得被課稅,台灣已於去年起將個人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制的範圍,其中有六百萬元免稅額,因此,台灣有海外所得達六百萬元以上的富商,要再被課二○%的稅,但新加坡不對個人海外所得課稅,難怪亞洲富人像是影星鞏俐、李連杰等人都愛當新加坡人。(更多精采內容請見372期《財訊雙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