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詢侯友宜挨轟「政治追殺」 監察院發聲了nownews (2024-04-22 14:33:05)


監察院為35年舊案約詢新北市長侯友宜。(圖 /資料照)

[NOWnews今日新聞] 新北市長侯友宜近期收到監察院約詢通知,監委高涌誠與林郁容要調查35年前「世台會總幹事羅益世闖關回台遭驅逐出境案」,並命侯友宜24日到監院接受調查,挨轟「政治追殺」。對此,監察院稍早發布5點聲明,直指查在調查過程中約詢當初曾參與該事件的相關人士,乃屬當然,若不予調查才是監察權被政治干預而扭曲,強調「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

監察院日前以「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羅益世)等陳情案」為由,對侯友宜發出調查通知。

該案發生於1989年8月,當時被政府列「黑名單」限制入境的海外異議分子,世台會會長李憲榮、副會長蔡銘祿、總幹事羅益世與台獨聯盟中央委員蔡正隆闖關回台參加世台年會,與警方發生對峙。已故立委盧修一友人為其編纂的《盧修一和他的時代》一書2018年出版,書中指控時任北市中山分局刑事組長的侯友宜為了逮人,竟強灌催淚瓦斯、噴辣椒水,將眾人逼出車外,隨後強押至桃園機場驅逐出境。

對於挨轟政治追殺一事,監察院發布5點聲明,首先,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自由,是旅居國外人民之返鄉權,縱在威權時期亦不能以國安為由而加以限制,此經大法官釋字558號解釋在案,亦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當然。

監察院指出,再者,監察院接受人民陳情,針對1989年世台會相關幹部回台卻遭政府強制驅逐出境一事之政策決定與執法過程有無違失進行調查,並無任何政治考量。

監察院續指,第三,轉型正義案件中之被害人指述有公務員不法加害事實,為查明真相於調查過程中約詢當初曾參與該事件之相關人士,乃屬當然,若不予調查才是監察權被政治干預而扭曲。

監察院再指,第四,本案事隔35年,早已不可能追究個人責任,監察調查僅是要還原當初事件真相,侯友宜市長既經證據顯示有參與執行強制驅逐出境過程,自然希望其提供寶貴證言做進一步釐清,此一約詢尤與所謂追究侯友宜個人責任無關,更不可能是政治追殺。

監察院最後提到,本案仍在調查中,依據監察法第26條規定,相關人士仍有保密必要,外界亦不宜多作揣測。



相關新聞


監院為35年舊案約詢侯友宜 藍營民代都挺侯:這就是政治追殺!


監院為35年舊案約詢侯友宜 蔣萬安籲一致標準:別有政治操作聯想


為「35年舊案」!監察院將約詢侯友宜 國民黨批:520前急邀功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66846.65 1,615.07 2.48%
以太幣ETH 3091.20 146.07 4.96%
瑞波幣XRP 0.524311 0.01 1.67%
比特幣現金BCH 467.49 22.64 5.09%
萊特幣LTC 84.12 1.66 2.02%
卡達幣ADA 0.481176 0.02 4.67%
波場幣TRX 0.124403 0.00 -0.50%
恆星幣XLM 0.108660 0.00 1.84%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