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9/30
2.原現金股利發放日:113/10/02
3.變更後現金股利發放日:113/10/03
4.變更原因:本公司現金股利原訂於113年10月2日發放,如因受颱風停班影響,
致金融機構作業日程需順延,現金股利發放日將依停班天數順延發放。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未受颱風停班影響,將依原訂日期(113年10月2日)發放。
(2)如受颱風影響,致10/1或10/2停班,則現金股利將延至10月3日發放。
(3)如受颱風影響,致10/1及10/2連續兩日停班,則現金股利將延至10月4日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