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強制險不一定夠賠 金管會:可投保第三人責任險中央社記者謝方?台北8日電 (2024-05-08 15:34:55)

依現行規定,汽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但車禍所致第三人車輛或財物損害並不在強制汽車責任險承保範圍,金管會今天表示,民眾可評估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以移轉交通事故所致賠償責任風險。

依現行規定,汽車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針對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受害人傷亡提供基本保險保障,但對於交通事故所致第三人車輛或財物損害,並不包含在強制汽車責任險承保範圍。

金管會今天表示,為獲得充分保險保障,民眾可評估投保汽車第三人責任險,當被保險人因駕駛汽車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請求賠償時,保險公司將分別在傷害及財損責任限額內對被保險人理賠。

金管會指出,市售汽車第三人責任險實際承保內容,依各保險公司保單條款約定,民眾可視自身需求適當投保,以移轉交通事故所致賠償責任風險;若須進一步了解保險資訊,可向產險公會或各產險公司洽詢。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66264.11 -676.69 -1.01%
以太幣ETH 3081.47 -41.48 -1.33%
瑞波幣XRP 0.509176 -0.01 -2.34%
比特幣現金BCH 483.75 7.96 1.67%
萊特幣LTC 82.31 -1.56 -1.86%
卡達幣ADA 0.468686 -0.01 -2.84%
波場幣TRX 0.121205 0.00 -1.52%
恆星幣XLM 0.105654 0.00 -2.28%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