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1/03
2.公司名稱:龍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本公司於113年11年2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並經
113年12年12日經濟部經授商字第1133021249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本公司名稱由
「至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龍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簡稱「龍鋒」
股票代號仍為「3226」。
(二)本公司經114年1月3日董事會決議,擬訂定114年2月25日為更名換票基準日,辦理
新股票換發作業。本作業計畫仍需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後方行實
施,核准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
(一)本次更名換發有價證券、股數、每股面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換發股票名稱:原名「至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龍鋒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原簡稱「至寶電」更名為「龍鋒」,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226」。
(2)本次更名作業應換發有價證券,包含歷年發行普通股共計64,430,573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44,305,730元。
(3)換股比率為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換發之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4)本次更名換發有價證券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二)本次變更公司名稱換發新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4年02月20日
(2)舊股票停止股票過戶期間:民國114年02月21日至114年02月25日
(3)更名換票基準日:民國114年02月25日
(4)新股票換發及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14年02月26日
(5)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做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設集保帳戶
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
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已辦妥過戶者,請持舊股票、原留印鑑、集保存摺至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4)貴股東若持有現股且未辦妥過戶者,請於114年02月26日起持舊股票、原留印鑑
、集保存摺、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等)
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舊戶免附)、印鑑章(舊戶免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
(5)換發地點: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2樓,本公司股務代理人:群益
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703-5000
(四)本計畫內容作業事項經本公司報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後,
本公司將於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日前,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規定之期限內,函送相關
文件,並在指定之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申報。
(五)有關本案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
(六)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上述作業計劃書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內容若有所變動,本公司將另行公告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