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04
2.公司名稱:亞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為擴展新加坡業務,擬透過本公司之分公司與TAKENAKA於新加坡共同成立
有限責任合夥企業「Takenaka-L&K Joint Venture LLP」,
該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無最低資本額限制,因此設立資本額設定為新幣零元,
僅以承攬VSMC專案為限,不得承攬其他項專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