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11
2.公司名稱:勝品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蔡信章先生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已連續達三屆任期,
依「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五條規定,應公告繼
續提名其擔任獨立董事之理由。
6.因應措施:獨立董事候選人蔡信章先生具備豐富專業知識,能為本公司提供
重要建言,雖已連任本公司三屆獨立董事,公司仍需借重其專業之處,
使其於行使獨立董事職責外,仍可發揮其專長,並給與董事會監督及提供
專業意見,故本次選舉擬繼續提名其擔任本公司獨立董事。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