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08
2.公司名稱:三發地產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8月8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自113年8月8日至114年8月7日
止之期間,於新臺幣20億元之額度以內,以一次或分次購買供營建用不動產
或其使用權資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