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113年11月13日證櫃監字第1130010210號函規定辦理說明
(1)本週到期票據及應付利息:1,550仟元
(2)本週應償還借款:0仟元
(3)截至上週尚未支付及本週應支付貨款:72,037仟元
其中25,837仟元為三峽廚餘廠設備
(4)截至上週尚未支付薪資:8-11月總計24,844仟元
(5)預估未來三個月收入資金約8,170仟元,現金需求約27,138仟元
其中應付票據、利息與借款金額為14,767仟元、
薪資總計為6,672仟元,總計資金淨流出約18,968仟元
及尚有未支付薪資24,844仟元
6.因應措施:擬盤點公司資產並做適當處分,以挹注公司現金存量。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週現金需求總計為1,550仟元,主要係租賃公司應付票據1,510仟元、
租賃公司利息40仟元,資金來源主要為股東往來及金融機構的再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