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徐德芬/台北報導
長久以來,死刑廢存在台灣引起各派論述,憲法法庭在9月20日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指出,在更嚴謹的法律程序與制度保障下,死刑制度在我國仍屬合憲,但僅適用於「最嚴重犯罪類型」,外界視為形同廢死。前大法官許玉秀今(19)日接受主持人黃光芹《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表示,國家成立目的不是消滅成員,台灣社會發展純熟,人民有能力共同弭平與承擔傷痛。
許玉秀解釋,法院作為國家機器有很大力量,但不應成為政治運作的手段,國家成立初衷並非消滅成員,每一個人面對國家機器都是脆弱的,甚至到受困牢籠的境地,沒有辦法保護自己。她說,普世價值是「不要製造被害人」,但卻因為人犯了罪,法官就把他變成被害人,坦言「我們不願意當劊子手,而是要還原被害真相,讓加害人懺悔」。
許玉秀認為,有期徒刑是為了讓加害人面對自己的錯誤,這對療癒被害人是非常重要的,她舉ME TOO為例,「她們只是要他道歉,但判死刑的話,加害人就不用面對被害人、面對己身犯的錯誤,被害人要的公道依然沒有」。她補充,物質會支持精神,台灣發展到一個程度,社會就有能力可以共同承擔、弭平傷痛。
「我不會因為他為惡,讓我手染上他的血。」許玉秀澄清,死刑釋憲並非保障加害人,而是要保障善良的人,沒有人能宰制別人的身體、生命、財產,國家現在做的是違反社會信念,直言「讓人很容易被殺死,國家難道沒有責任嗎?」她說,應該要把犯錯的人,帶到被害者前面,讓他們有和解機會,才能減低家屬傷痛。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影音團隊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中午來開匯/許玉秀批「實質廢死」只是政治口號 一致決原則適用所有重刑案件
中午來開匯/稱台灣將犯罪者視為「劣等人」 許玉秀:光這點就不如其他國家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