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2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台新海運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為本公司轉投資100%之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34,527,08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8,055,72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499,12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10,554,84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7,407,876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為子公司新造二艘散裝貨輪,依約向日本SUMISHO MARINE出具造船履約保證函。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3,604,339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6,545,184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子公司所購船舶依約付款為止。
(2)日期:
子公司所購船舶交船為止。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41,735,76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10,554,84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61.14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83.8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前述背書保證金額係依台灣銀行113年10月31日之收盤平均即時匯率32.04換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