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13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勝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前 言
勝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3年及112年9月30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113年及1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與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綜
合損益表、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
,以及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依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
準則第34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
會計師之責任係依據核閱結果對合併財務報表作成結論。
範 圍
本會計師係依照核閱準則2410號「財務報表之核閱」執行核閱工作。核閱合併財務報
表時所執行之程序包括查詢(主要向負責財務與會計事務之人員查詢)、分析性程序
及其他核閱程序。核閱工作之範圍明顯小於查核工作之範圍,因此本會計師可能無法
察覺所有可藉由查核工作辨認之重大事項,故無法表示查核意見。
結 論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未依照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
「期中財務報導」編製,致無法允當表達勝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113
年及112年9月30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113年及112年7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財
務績效,以及民國113年及1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併現金流量之
情事。
繼續經營有關之重大不確定性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所述,勝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民國113年9月30
日之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分別為68%及42%,且其待彌補虧損為新台幣297,568仟元,
已達實收股本新台幣360,380仟元之二分之一以上。另一年內到期之借款計216,936仟
元、現金及約當現金計11,466仟元及民國113年1月1日至9月30日之營業活動淨現金流
出45,290仟元,營運現金明顯不足。該等情況顯示勝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繼續經營之能力存有重大不確定性。本會計師並未因此修正核閱結論。
3.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冠恆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4.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1:張進德 (079)台財證(一)第00351號函
5.簽證會計師姓名及核准簽證文號2:朱淑梅 金管會證字第8492號函
6.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日:113/11/13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