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10/17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華星光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及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6億元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面額上限新台幣2億元
5.每張面額: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
6.發行價格: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依票面金額之100%-102%發行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不低於票面金額之100%-102%發行,實際
發行金額依競價拍賣結果而定。
7.發行期間: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期間3年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期間3年
8.發行利率: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0%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票面利率0%
9.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購置廠房、購置機器設備及充實營運資金
11.承銷方式:
(1)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採詢價圈購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2)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採競價拍賣方式辦理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視金融市場狀況與主辦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價格及轉換辦法: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賣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買回條件: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
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2.其他應敘明事項:
1.因資本市場籌資環境變化快速,為掌握訂定發行條件及實際發行作業之時效,
本次發行國內第三次及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籌資計畫有關之發行金額、發行
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之訂定,以及計畫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
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本案件展延及撤銷等其他一切相關事項,如
經主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
2.為配合前揭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四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籌資計劃之相關發行作業,擬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代理人代表本公司簽署一切
有關發行之相關契約及文件,並代表本公司辦理相關發行事宜。
3.本次發行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若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人員依
法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