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30
2.公司名稱:麗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06年4~6月資金貸與子公司麗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麗禾國際」)
新台幣35,000,000元,麗禾國際將此筆資金全數貸與韓商Blueside Inc.,主要用
途為台港澳線上遊戲「熾焰帝國 II」上線期間之行銷費用。
(2)韓商Blueside Inc.於106年8月至107年11月期間償還麗禾國際新台幣7,960,486元
,最終於110年12月償還麗禾國際新台幣444,018元後,就無任何償還金額。截至
113年8月底,本公司資金貸與麗禾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未收回金額為
新台幣26,595,496元。
6.因應措施:
(1)針對Blueside Inc.未還款一案,本公司多年來陸續嘗試以可行之方式追討,也於
112年6月間委託韓國律師JIPYONG LLC就本案向Blueside Inc.發出催款律師函,
未獲得Blueside Inc.正面回應。
(2)先前Blueside Inc.亦授權KUF遊戲開發IP給本公司,本公司結合其他投資方,將原
KUFII桌遊版遊戲改為手遊版,Blueside Inc.可藉由手遊版新遊戲的分成收入來還
款,然113年6月遊戲上線後並無達到預期業績,還款計畫仍無法達成。
(3)Blueside Inc.最近期財報顯示其財務報表呈現該公司負債遠大於資產,淨值為負
數,且全年度幾乎無收入,還款可能性趨近於零。
(4)本案多年來透過催討及其他改善計畫,均無法有效收回該筆資金貸與金額,考量
如再以法律途徑追討,縱使順利主張債權,除自法院處取得一紙債權憑證外,恐
將無法有實際現金回收,且跨國訴訟時程及律師費花銷均將難以估計,如此無異
進一步擴大公司損失,損害股東權益。
(5)本案資金貸與麗禾國際未收回金額,本公司於106年度財務報告已全數提列資產減
損,後續有收回之部分金額,亦於該年度認列減損迴轉利益。考量本案若不再追
討將無額外費用需認列,董事會同意將此資金貸與應收未收回金額
新台幣26,595,496元於會計帳務中除列並結束本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