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16
2.公司名稱:景凱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113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113年09月13日截止,惟有部份股
東及員工尚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特此催告。
6.因應措施:
(1)依公司法第266條第三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股款催繳期間自
113年09月16日起至113年10月16日止。
(2)尚未繳款之股東,請於上述期間內持原繳款書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竹東分行及
全省各分行辦理繳款事宜,逾期未繳款者即喪失其認股之權利。
(3)催繳期間繳款之股東及員工,本公司將於催繳期間屆滿後,儘速將 貴股東所認
購之股數,依貴股東及員工所登記之集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4)若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許昌街17號11樓,電話:(02)2361-1300)。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