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24
2.公司名稱:泓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請股票改列上市案,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04月17日
臺證上一字第1131801505號函核准改列上巿。
(2)本公司為配合改列上巿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0,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100,000,0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3年
08月09日臺證上一字第1130014428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本公司向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洽請本次現金增資之股款繳納憑證於113年
09月26日正式上巿買賣。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