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7萬泰達幣出賣國家機密給中國 海巡署女下士下場大快人心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前海巡署一名吳姓女下士因缺錢花用,上網搜尋借貸方式,結果一名中國籍男子以7萬多元泰達幣當誘因,要吳女用手機偷拍海巡演練資料然後傳給他,吳女得手後,王男又告訴他可以介紹同僚出賣國防資料,吳女為了想再賺取50萬元介紹費,又私下向葉姓同僚刺探等級更高的國防機密,案件曝光後,吳女一審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洩漏國家機密等罪判處她有期徒刑6年2個月,檢察官不服上訴,吳女也被高雄高分院裁定繼續羈押。
檢方調查,吳女在海巡署任職期間,因為缺錢花用,上網找借貸,結果一名王姓中國籍男子主動接近她,表示可以幫忙,但希望她提供一些「資料」,吳女因為需錢孔急,便答應王男要求,利用同僚在值勤的空檔,以手機翻拍公務電腦內的資料,再透過LINE傳送給王男,後來也果真拿到7萬多元的泰達幣。
王男後來又用50萬元利誘吳女,希望她幫忙收集更高等級的海巡和國家機密,吳女不堪誘惑,於是試圖向葉姓同僚探聽相關機密,但遭拒絕,並主動通報單位主管,海巡署調查後發現異狀,主動報請檢方偵辦。
橋頭地檢署指揮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偵辦後,約談吳女到案,檢調發現,吳女試圖收集的資料包括 「外離島防衛計畫」、「基礎設施整合防護計畫」等國防機密,她到案後也坦承犯行,被依《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絡、《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電磁紀錄罪嫌、公務員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等罪起訴。
一審橋頭地院判處吳女有期徒刑6年2月,但檢察官認為刑期太輕提起上訴,高分院合議庭也裁定將吳女繼續延押3個月。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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