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遭重判7年4月二審首開庭 直言「7/26一輩子不會忘記」




新竹市長高虹安今年7月因涉貪遭重判7年4月,且依法停職。在高虹安提出上訴後,高院今天(4日)首度開庭,法官詢問她的意見時,她表示與律師的主張都已輸入電子檔,書記官只要複製貼上到筆錄中即可,並強調自己7月26日遭判刑當天「我一輩子都不會忘記」,希望法官能還她和助理清白。

高虹安被檢方認定用虛報零用金、加班費的方式,詐領46萬多元的費用,雖然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她一再強調自己無罪,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她涉貪約11.6萬元,依法判她7年4月徒刑。

高虹安得知遭判刑後迅速提出上訴,台北高等法院今天首度開庭,而在開庭之前,就有多名民眾黨支持者與抗議高虹安的群眾在高院外舉著標語、喊口號表達訴求。



民眾黨支持者一早出現在高院外力挺高虹安。(王侑聖攝)

高虹安今天開庭時,提供了自己和律師意見的電子檔,讓書記官直接複製貼上,並表示自己不會忘記7月26日當天遭判刑的情況,對於一審遭認定貪逾11.6萬元感到非常委屈,強調助理們對於薪資都沒有表達反對,而錢也都沒有進入她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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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今天的庭訊進行約20分鐘就結束,步出高院時她面對大批媒體,僅表示:「謝謝、謝謝!」後乘車離去,並未針對自己的狀況或案情做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