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惠民實業:公告本公司取得「大溪水資源回收中心二期擴廠統包工程」之標案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30
2.公司名稱:惠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113年12月30日得標「大溪水資源回收中心二期擴廠統包工程」之標案
(114年至116年)。此標案屬共同投標案,本公司為代表廠商,工程總金額為新台
幣318,970千元(含稅),本公司占比約53%。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詳細得標資訊投資人可查詢政府電子採購網之決標公告資訊。
(2)近期將與業主「桃園市政府水務局」簽訂合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