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公告114年再生能源躉購費率 僅光電微幅調降



經濟部今天公告114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內容與草案相同,太陽光電屋頂型1至10瓩級距躉購費率與113年度第2期持平,其餘分類級距微幅調降;小水力發電新增1到100瓩費率級距,反映規模成本差異。

能源署透過新聞稿說明「中華民國114年度再生能源電能躉購費率及其計算公式」公告重點,太陽光電區分上下半年2期費率,第1期費率介於每度3.5337到5.7055元,第2期費率介於每度3.5037到5.6279元。

風力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不及30瓩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7.4110元;30瓩以上陸域風電,躉購費率每度2.1286元;離岸風電,躉購費率每度4.5085元。

生質能發電也維持去年水準,沼氣(有厭氧消化設備)分類,躉購費率每度7.0192元;固態生質燃料及國內農業剩餘資源分類,躉購費率每度5.1407元;其他分類的躉購費率每度2.8066元。

廢棄物發電方面,一般及一般事業廢棄物分類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躉購費率每度3.9482元。

小水力發電1到100瓩費率級距,躉購費率每度4.9548元,其餘級距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100瓩以上不及500瓩、500瓩以上不及2000瓩、2000瓩以及不及2萬瓩,躉購費率分別為每度4.8936元、4.2285元、2.8599元。

地熱發電維持113年度費率水準,不及2000瓩,躉購費率每度5.9459元;2000瓩以上,每度5.1956元。海洋能發電也維持每度7.3200元。

經濟部補充,預告期間外界關心太陽光電躉購費率不宜調降、小水力躉購容量級距更細緻,以及費率水準提升、海洋能躉購分類細緻化、訂定浮動離岸風電躉購分類等意見,審定會基於躉購費率審定原則及周延考量下,決議仍維持預告草案內容,但後續亦將持續蒐集相關資訊,滾動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