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揚光:代子公司公告資金貸與他人超限訂定改善計畫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9/20
2.公司名稱:紘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直接持有68.45%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9月19日金管證審字第1130357923號函示辦理。
(2)截至113年8月底,本公司之子公司紘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資金貸與本公司,超過
該子公司所訂限額。
6.因應措施:
(1)資金貸與他人超限主係因子公司紘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淨值下降所致,本公司預計
於113年9月30日前償還紘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幣1千萬元。
(2)收受送達之次日起10日內於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並函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改善計畫未執行完成前,將按季公告執行情形及逐季提報董事會控管,並於下一次的
股東會報告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