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海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普通股除權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發放日事宜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3/07/1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普通股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6.94163879元,合計為新台幣811,783,819元;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34,790,736股,每仟股無償配發297.498813股。
4.除權(息)交易日:113/07/30
5.最後過戶日:113/07/31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8/0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8/05
8.除權(息)基準日:113/08/05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NA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NA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NA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3/09/02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13年6月18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112年度盈餘分配提撥新台幣
347,907,36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34,790,73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除權配股
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97.498813股,配發不足一
股之畸零股由原股東自除權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
湊,拼湊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累積畸零股數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之新股為記名式普通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股
份相同。
(3)擬定113年8月5日為除權增資配股、除息基準日,依法自113年8月1日至113年8月
5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3年7月
31日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2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以憑辦理配
發新股、配息事宜,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3年7月31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
(4)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如因法令規定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須變更時,授權董事長
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