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台鹽4次主動函送檢調 絕無包庇查辦台綠案



南檢偵辦台鹽綠能弊案引發外界關注,有媒體稱台鹽與國營會包庇台綠,經濟部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此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且已要求台鹽4次主動提送檢調偵辦,沒有包庇拖延情況。

台鹽綠能疑涉不法,台南檢調大動作偵辦。媒體報導指出,綠能弊案拖延3年才辦,是因母公司台鹽與國營會希望蓋下此案,以免受到牽連。

經濟部說明,前台鹽董事長陳(啟)昱擬引進民股一案,經濟部自始就沒有核定,而陳(啟)昱與台泥簽訂嘉義義竹漁電共生案場將造成台鹽公司損失,也是經濟部主動展開調查。

經濟部指出,此案合約數目眾多且案情複雜,部分內容需司法調查釐清,因此責成台鹽公司積極整理相關事證後,便由台鹽於112年3月將台綠公司民股承攬工程疑有利益輸送情形,移送法務部調查局偵辦。後續亦指派國營司原主管電業經營的吳國卿擔任台綠公司董事長,持續釐清案情,並協助台綠公司進行中的案場推動進度。

經濟部表示,台綠公司在113年5月向法務部調查局,提出前經理人疑於台泥嘉謙EPC工程合約隱匿不實的書狀;台鹽公司於113年間,也2度向檢調移送台綠公司前經理人疑有舞弊情事。

經濟部強調,已多次要求台鹽公司公股對可能有違法造成公司損失情事,均應主動清查並追究損失,目前全案移送偵查中,尊重司法調查,維護台鹽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