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石化:澄清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0/09
2.公司名稱:中國石油化學工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政論節目
6.報導內容:近日媒體及政論節目提及「中石化2024年第二季財報之存貨以及投資性
不動產有所謂認列不實問題,擬向金管會檢舉要求退回並進行資產重估乙事」。
7.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報導內容發布重大訊息澄清。
8.因應措施:本公司已於113年10月8日發布聲明稿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相關媒體報導恐已嚴重影響本公司股東及投資人權益。為正視聽,藉此嚴正聲明,
前述存貨及投資性不動產認列原則,本公司皆依照國際會計準則第2號公報(存貨)、
國際會計準則第40號公報(投資性不動產)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9條規範
辦理,並經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核閱竣事。

媒體及政論節目未究明及釐清之處在於中石化公司實際已持續推動石化升級轉型與
土地開發雙主軸發展多年,所營業務情形與發展及攸關資訊皆已依「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納入合併財務報告。2024年第二季合併財報揭露之存貨金額(財報
P.14)約為499億元;其中與石化事業相關之存貨金額約為31億,主要係用以生產己內
醯胺(CPL)、丙烯(月青)(AN)等主要產品所投入購置之原物料成本,佔整體存貨比率約
為6.21%;而土地開發事業相關之存貨金額約為468億,其中包含開發京華廣場取得之
土地,價值約372億(財報帳列存貨-在建房地),佔整體存貨比率約為74.54%,其餘為
開發京華廣場所投入之自購容積移轉成本、結構體建造成本、利息資本化等。

而中石化公司2024年第二季財報揭露之投資性不動產合併金額(財報P.18)約為403億
元,主要組成為嘉義地區、台南地區、高雄前金區、高雄前鎮區(高雄亞灣區)等區域
土地,現況尚待陸續進行開發活化。

至於媒體、政論節目所載陶朱隱園建物,實非本公司資產,並未列為本公司存貨及投
資性不動產的項目,相關資訊概與本公司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