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基泰:關於媒體報導有本公司相關人員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之事宜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08
2.公司名稱:基泰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央社、聯合新聞網、中時新聞網......等媒體。
6.報導內容:涉不法吸金逾5億 基泰建設前董事長陳世銘遭起訴…。
7.發生緣由:因應媒體報導說明。
8.因應措施:有關今日媒體之報導,因本公司相關人員迄今並未接獲起訴書等資料,
待證實後再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關於媒體報導本公司相關人員遭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一事,本公司提出下列說明:
一、本公司尚未收到起訴書,無法得知其內容。
二、據媒體所報導之內容,許多並非事實,其中許多人亦非本公司的人員。
三、該案係發生於十多年前(民國101年)之陳年舊案,為前董事長任內發生之事件,
本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靜候法院審理結果。
四、該事件對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