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提刑警獎敘制度不合理 埋伏破獲毒品供應廠比不上抓4件酒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5日)審查「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牛煦庭針對刑警辦案敘獎問題提出質疑,他指出,像是秘密刑警花10個月埋伏破獲毒品供應廠,所獲的敘獎點數竟然比抓4件酒駕還要少,因此要求警政署檢討。對此,警政署長張榮興說,會回去做檢討,1個月內會提出改善方案。

牛煦庭表示,有第一線刑警認為敘獎制度不合理,例如秘密刑警經10個月埋伏破獲毒品供應廠,是大功1支;但一般員警臨檢抓到4件酒駕,10支嘉獎,這樣的獎敘方式是不合理也不公正的,因此內政部應針對敘獎制度做改善。對此,警政署長張榮興說,會回去做檢討,1個月內會提出改善方案。

另外,對於國外電話詐騙防範,牛煦庭提問通傳會主秘黃文哲,我國目前的法條有針對高風險的國外電信事業做列管,如何認定是高風險電信事業?通傳會主秘黃文哲說,目前已經跟超過200個國家都有簽署國際漫遊協議,至於高風險部分,是少部分地區提供的漫遊服務、預付卡服務的機制,和當地國家不同。

黃文哲表示,雖然大部分國家不一定都有實名制,但因為草案條文有授權,未來會對高風險的電信公司訂出標準,目前大概有一個地區一個國家,有發行「黑莓卡」的預付卡,是比較屬於高風險。

黃文哲表示,未來會讓國內業者跟國外業者溝通,發行預付卡的話要做好相關法制準備工作。他表示,可以盡可能防範冒名犯罪,「冒名這件事情很難杜絕,但是冒名犯罪的方式可以盡量減少」。(責任編輯:蔡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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