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報稅須確認3件事 申報繳款上傳才算OK




綜所稅報繳期限進入最後2週,還有不少納稅人尚未報稅。財政部提醒,使用網路或手機自行報稅者,申報及繳稅都要完成,並留意有無應檢附證明文件給國稅局,確認都完成所有流程後,才是真正完成申報。若不確定是否順利申報及繳稅,只要透過網路查詢,出現「您已完成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就能確定申報成功。

使用網路或手機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是否完成申報程序,必須確認3件事,包括申報完成、繳稅完成,以及留意有無檢附證明文件要給國稅局等。財政部表示,在「確認申報完成」部分,透過手機或電腦系統走完報稅流程,到最後步驟按下「申報資料上傳」,必須看到申報完成才算成功。其中,手機報稅會顯示申報成功次數及檔案編號,電腦報稅則會出現提示視窗,顯示上傳申報成功。

「繳稅完成」部分,其中若以活期存款帳戶轉帳,或是委託取款轉帳、現金或票據支付,如果有財務困難申請分期繳納,必須在5月31日前辦理,分期最長可達36期。在「檢附文件」方面也要留意,如有應檢附資料須提供給國稅局,申報資料上傳後,會有申報附件上傳按鈕,依照指示操作即可傳送檔案,免交紙本。

至於上傳方式,5月31日前透過手機或網路報稅頁面,按申報附件上傳登入操作,或在6月11日前進入附件上傳系統完成,也可將紙本寄送戶籍地國稅局、就近任一國稅局代收。

財政部指出,若想快速確定是否完成報稅,可上網查詢申報及繳稅結果,顯示「您已完成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即代表申報成功。繳稅紀錄須在繳稅次日起的第3個工作天後再查詢,採取委託取款轉帳要等到6月15日後開放查詢。若有檢附文件,也會提醒上傳成功與否,或是請檢附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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