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台新金:澄清媒體報導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05/02
2.公司名稱: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無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6.報導內容:新新併再起,台新金最快5/9開臨董會討論,台新金接獲新光金
來函的合併意向書。
7.發生緣由:113/05/02 工商時報新聞
8.因應措施: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暨「併購資訊揭
露自律規範」規定,公司進行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相關訊息應於
董事會決議後對外公告。有關報載傳聞,本公司不予評論。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