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地該用舊制還是新制?國稅局作出解釋,以這「時間」為分水嶺住展房屋網 (2024-12-09 13:50:04)



文/李科諺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近日針對個人繼承取得的房屋與土地,於出售時應適用的所得稅規定,作出解釋。根據財政部的相關規定,個人繼承於2016年1月1日後取得的房地,應依被繼承人或遺贈人取得的時間來判斷,是否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或房地合一所得稅。





高雄國稅局指出,根據財政部2015年及2019年的公告,若個人繼承(或受遺贈)取得的房地,屬於2016年1月1日後繼承並且被繼承人於2015年12月31日以前已經取得該房地,則交易該房地時應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規定。但若該房屋符合所得稅法第4條之5第1項第1款規定的自住房屋條件,則繼承人可選擇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舉例來說,若A君的母親於2015年10月買入房地,並在2017年5月繼承後,於2024年5月出售,則該房地交易應適用舊制財產交易所得。若A君出售的房地符合自住要件,也可選擇申報房地合一所得稅。



高雄國稅局進一步提醒,若適用房地合一所得稅,無論交易是否有盈虧,納稅人都應在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後的30日內,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並附上契約書影本及相關資料。若屬於舊制財產交易所得,則應將房屋部分的財產交易所得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並於次年5月辦理結算申報。



國稅局呼籲,繼承人與民眾在進行房地交易時,應詳細了解適用的稅制,避免因申報不當而產生法律問題或稅務爭議。







《住展雜誌》創立於1985年,是全台第一家房產媒體
擁有最豐富且即時的預售屋、新成屋資訊
以上文章未經授權,禁止擅自轉貼、節錄
官方網站:www.myhousing.com.tw
FB粉絲團:www.facebook.com/myhousingfan


住展雜誌 】授權轉載,原文出處【 繼承房地該用舊制還是新制?國稅局作出解釋,以這「時間」為分水嶺

加密貨幣
比特幣BTC 98318.65 877.42 0.90%
以太幣ETH 3718.20 -0.80 -0.02%
瑞波幣XRP 2.38 0.16 7.24%
比特幣現金BCH 532.36 -21.38 -3.86%
萊特幣LTC 112.36 1.52 1.37%
卡達幣ADA 1.02 0.01 1.24%
波場幣TRX 0.274699 0.01 4.33%
恆星幣XLM 0.419390 0.01 1.77%
投資訊息
相關網站
股市服務區
行動版 電腦版
系統合作: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訊提供: 精誠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資料來源: 台灣證券交易所, 櫃買中心, 台灣期貨交易所
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使用本網站股票、期貨等金融報價資訊之會員,務請詳細閱讀「資訊用戶權益暨使用同意聲明書」並建議會員使用本網站資訊, 在金融和投資等方面,能具有足夠知識及經驗以判斷投資的價值與風險,同時會員也同意本網站所提供之金融資訊, 係供參考,不能做為投資交易之依據;若引以進行交易時,仍應透過一般合法交易管道,並自行判斷市場價格與風險。
請遵守台灣證券交易所『交易資訊使用管理辦法』等交易資訊管理相關規定本資料僅供參考,所有資料以台灣證券交易所、櫃買中心公告為準。 因網路傳輸問題造成之資料更新延誤,精誠資訊不負交易損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