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戲國寶楊麗花丈夫洪文棟的母親過世後,其遺產稅高達1.5億餘元。洪文棟姪子洪士鈞代繳後,提告要求洪文棟6名繼承人、姑姑鄭洪玉崑平均分擔遺產稅。高等法院判楊麗花6人連帶給付3395萬餘元、鄭洪玉崑則給付4476萬餘元,全案確定。
據悉,楊麗花丈夫洪文棟為骨科名醫,同時也是新光集團的後代,外傳身家數十億元,也曾擔任過立法委員。洪於2018年過世後,男子徐國璋自稱是洪文棟之子,提起確認親子關係訴訟,2020年最高法院判徐為洪的兒子確定,故改名為洪國璋,能和楊麗花、4名子女共同繼承洪的遺產。
而該官司起源自,洪家第一代洪萬傳和吳火獅共同創辦新光集團,洪萬傳和妻子洪彭瑞蘭共有洪文樑、洪文棟、鄭洪玉崑3名子女。而洪彭瑞蘭1992年死亡後,遺產稅及罰鍰金額累積達1億5854萬餘元,當時是由洪文樑的兒子洪士鈞繳納。
不過,洪士鈞後來主張,他曾與叔叔洪文棟、姑姑鄭洪玉崑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由洪文樑用繼承的新光股票繳納遺產稅及罰鍰1億多元,不足的部分再平均負擔。不料,國稅局僅准許洪文樑繼承人以1/3應繼分股票抵繳,其餘2/3無法抵繳,洪士鈞等人繳清稅款後,對洪文棟繼承人及鄭洪玉崑提起訴訟,要求分擔1/3稅款。
一審台北地院判決,洪文棟的繼承人楊麗花等6人,須就應繳納稅款4767萬多元,連帶給付給洪士鈞;鄭洪玉崑則應給付4476萬多元。
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洪文樑生前未與其他2房達成遺產分割協議,因此洪彭瑞蘭的遺產稅應由3子女各依應繼分比例分擔。經統計後,洪文樑及其繼承人歷年繳納遺產稅的總額已逾1/3,其他2房則不足1/3,判決洪文棟的繼承人楊麗花等6人,連帶給付3395萬4537元;另外,鄭洪玉崑給付4476萬7954元。最高法院認同二審見解,駁回上訴確定。(責任編輯:鄭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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