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今日新聞] 台中市議員李中2日質詢小學生在學校被警察帶走,引起陰謀論的揣測,他和答詢的市長盧秀燕被網友炎上。李中今再度質詢時,堅持老師可以報案,但不該在無立即危險時,讓警察入校園,並透露曾有警察為了抓通緝犯,想進學校找他女兒,問「爸爸哪兒了」的離譜要求,幸好被校方拒絕。
國民黨台中市議員李中2日質詢時,指有警察因校園師生衝突,到學校將小學生抓到警察局,市長盧秀燕震怒表示非常痛心「孩子事後道歉,代表已經知道錯了,老師還不放手,這是最壞的教育示範!」此番言論導致教育界炸鍋、網友湧進盧秀燕臉書批評,第二天盧秀燕公開向老師道歉,表示自己「話講得太快」。
由於事件發生在3月,李中卻在9個月後質詢,引起所謂「家長陰謀論」說法,這幾天不僅網友罵翻李中的粉絲頁,他的服務處電話更是接不完。但李中仍堅持,自己在做對的事,這事件讓台灣再次有接受法治教育的機會。
李中今(6)日下午再度質詢,他表示2日質詢時,一開始就講老師和學童的衝突過程,很難論斷,他要探討的是法治國家的學校和警察,應該要有法律觀念,第一分局的分局長確認警察沒有依照SOP,2天內馬上懲處,但學校讓孩子從學校被警察帶走,法治觀念確實有加強的必要。
李中坦言,質詢後接到學校其他老師打來的電話,質疑當受到傷害時,老師難道沒有權利報警?他強調「老師可以報警維護權益,但應該像一般民眾去派出所報案,由警方以發通知書的形式,請家長事後帶著孩子到派出所,而不是在學校打電話,把警察叫進來校園裡面。」
李中認為,這事件突顯不管警察或是老師,很多人對於維護法治精神的觀念還不是很清楚。這兩天有人告訴他,曾有一個警察想抓某個通緝犯,竟異想天開想進入校園,去問孩子「妳的爸爸在哪裡?」幸好這個學校的校長,是個腦袋清楚的教育人員。基於保護學生的立場,拒絕讓警察進入學校。
李中說,學校有義務保護學生,老師在主張權利的同時,校方應該遵守基本原則,不能隨隨便便就讓警察進入學校,讓學童在沒有家長的陪伴下被警察帶走。教育局長蔣偉民表示,學校允許孩子被警方帶走,確有疏失,教育局已經做了補救措施,正在建立相關事件的SOP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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