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桃園市一名男子阿文(化名)去年底在妻子可麗(化名)名下的度假小屋時發現,屋內有其他男人用品,便檢視屋內的掃地機器人錄影畫面,結果赫見妻子全裸出現在一名陌生男人面前,2人還親密擁抱,阿文向法院控告妻子與陌生男應連帶給付200萬元精神撫慰金,可麗在桃園地院民事庭審理時辯稱,阿文違法取得掃地機器人的影像,應無證據能力,但民事庭認為阿文證詞沒有問題,可麗和陌生男應連帶賠償5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文與可麗在2021年12月間登記結婚,婚後2人與自己的父母共同居住在新北市,週末假日時,2人則會前往婚後登記於可麗名下、位於桃園市的的一處房舍度假。
去年9月起,阿文察覺妻子行為有異,便趁妻子出國時前往度假小屋查看,發現房屋內有不明男子的牙刷等物品,經向管委會申請查看地下停車場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陌生男子C男曾駕輛搭載可麗至度假屋,2人還在度假屋過夜。
阿文查看屋內掃地機器人紀錄資料也發現,去年12月間共3次,妻子與C男不僅親密擁抱,彼此更毫無遮掩在對方面前更換衣物,可麗甚至在C男面前全裸走動,而C男則是宛若房屋男主人般隨意躺臥沙發,2人顯然違反一般社會男女來往份際,破壞其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幸福,侵害其配偶權。
阿文表示,他因為此事,體重由原本的90多公斤,2個月間驟降至70公斤左右,妻子在事情爆發後更擅自離家,迄今仍與C男互動頻繁,因此向2人請求賠償及精神慰撫金200萬元。
可麗對此辯稱,她與C男為單純好友關係,C男駕車搭載她回度假屋時,順便至房屋聊天,並未逾越一般社會通念所能容忍範圍,丈夫無法證明她與C男有在屋內過夜事實,且丈夫向管委會謊稱是所屬社區住戶,以遺失鑰匙磁扣名義,向社區申請查看房屋地下室停車場監視器錄影畫面,顯已嚴重侵害其隱私權。
可麗強調,丈夫所提出擷取房屋內掃地機器人照片、影片,是透過她所有的屋內掃地機器人監控所取得,丈夫擅自透過掃地機器人竊錄生活,甚至拍攝她裸體畫面,已嚴重侵害其隱私權,人夫透過掃地機器人所取得的證據資料,應認定為私人不法取證,應無證據能力等語。
法院民事庭認為,阿文與可麗現階段仍為夫妻,根據阿文提出的掃地機器人攝錄影片,可麗確實帶著C男進入房屋,更毫不避諱全身赤裸自客廳走進臥室,C男也於可麗面前赤裸上身,可麗亦曾在C男面前更衣,2人間舉止親暱、彼此擁抱,因此認定2人侵害阿文的配偶權。
法院民事庭認為,可麗與阿文結婚不到2年,就與C男有逾越普通朋友的不正常往來,共同侵害阿文配偶關係身分,逾越法益且情節重大,判決2人應賠償阿文50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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