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09
2.公司名稱:智晶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訂定轉換價格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113
年11月26日金管證發字第113036248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以民國113年11月27日為轉換價格訂定基準日之前五個營業日普通股平均收盤
價34.31元為基準價格,轉換溢價率為102%。
(3)以上述方式訂定轉換價格為每股新台幣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