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8/09
2.公司名稱:麗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民國113年05月24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更名,並經臺北市政府於民國
113年06月07日府產業商字第113499445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本公司名
稱由「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麗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股票簡稱「華鎂鑫」變更為「麗升能源」,股票代號仍為「8087」。
2.民國113年08月09日董事會決議,擬訂定民國113年09月20日為更名換票基準日
,辦理新股票換發作業。本作業計畫仍須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
心核准後方行實施,核准後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6.因應措施:
一、本次更名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總金額及換發之比率: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票原名「華鎂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麗升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應換發有價證券股份總額截至民國112年07月01 日止合計39,020,965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390,209,650元。
換發比率為100%,均採無實體方式帳簿劃撥登錄及交付。
3.已於集中市場掛牌買賣之普通股股份總計39,020,96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
拾元,共計新台幣390,209,650元,每壹股換發新股票壹股。無實體換發有價
證券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依其持股比例換發。
4.更名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換發有價證券作業日程:
1.舊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113年9月15日。
2.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3年9月16日起至民國113年9月20日止
3.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13年9月20日
4.新股票換發日:民國113年9月23日。
5.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13年9月23日。
6.舊股票停止上櫃買賣日期:民國113年9月23日。
三、自新股票 (採無實體發行)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
交割之標的。
四、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本公司更名換票後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故請
尚未在證券商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快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
利辦理換發股票。
1.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且已辦妥過戶手續者:
請備妥(1)舊股票(2)留存印鑑(3)集保帳戶等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無實體登
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之舊票尚未辦妥過戶者:
請備妥(1)股票(2)買進報告書(3)身份證正反面影本(4)印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
機構無實體登錄或集保帳簿劃撥。
3.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
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五、換發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六、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七、有關本案有未盡事宜或若因法令修正或主管機關規定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
長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