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3/12/09
2.公司名稱:誠美材料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向彰化商業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永豐商業銀行及
其所邀請之七家參貸金融機構,申請三年期新台幣參拾參億元聯合授信額
度,以因應償還既有金融借款及充實中期營運周轉金。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簽署聯合授信合約及相關文件等事宜。